当前位置:首页 > 招聘信息 >

2020年新沂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6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新沂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xz.hrss.gov.cn)、新沂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www.xy.gov.cn/xy/xxgk/DepartMent/?DeptCode=002011&TabID=1)、新沂教育网站(http://www.xyjyy.net)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新沂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 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8月1日至2002年7月31日之间出生)。

2. 学历学位条件

应聘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各岗位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报考者,专科学历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2017年及以后入学并取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也可应聘)。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 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特教教师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可在聘用后暂缓一年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4.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5.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 关注微信

猜你喜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