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专任幼儿园非编教师50名。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 不限户籍。
4.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6. 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到2021年7月31日仍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7.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0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02
有过赌博、吸食毒品、参加邪教组织等行为的;
03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04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05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06
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07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08
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的情况。
三、
有关说明
01
应聘人员获得境外学历的,需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02
取得录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在2021年7月31日前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必须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不能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
03
录用后因工作需要须服从无锡经开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四、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8日9:00-2021年5月20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2.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 报名地点:太湖新城置业大厦(金融三街)15楼瑞星人力资源。
4. 报名咨询电话:0510-8563090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5. 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4)2021年无锡经开区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报名表。
6.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虚假材料、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2)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等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不得报考。
(3)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01第一阶段: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笔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阶段。
02第二阶段: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面试由专家组进行评分,考生面试顺序由当天抽签确定。
03总成绩
两阶段测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折算出测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需求数1:1确定入围名单,并进行公示。末位出现同分的情况,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全部进入入围名单。
04注意事项
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
(三)体检及考察
1.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医院由无锡经开区教育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 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能力素质、道德品质等情况。
五、疫情防控
考生到考点现场主动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当地健康绿码并配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
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新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录岗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③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④其他情况。
若签订聘用协议后,因应聘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七、待遇与管理
录用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的统一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同类人员的薪资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年薪含个人缴纳险金部分及单位缴纳险金部分等,全年年薪9.5—11万元左右。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信息发布网址
相关公告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局”查询。
本公告内容由无锡经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0580161。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经开区纪工委:0510-80580191
无锡经开区教育局:0510-80580581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