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5月17日-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地点:仪征市教育局平房会议室(仪征市工农南路5号)。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为确保资格复审规范有序进行,资格复审时,请考生到现场先认真阅读《资格复审台位安排表》和《特别提醒》内容,到对应台位有序排队,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将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一一对应摆放好以便审核。
3.考生应提供《招聘公告》《报考指南》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张。
4.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2019年及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若迄今仍未落实工作,报考“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当年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其中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单位关于工作(教学岗位)经历的证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外省生源的师范类2021年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国(境)外2021年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市教育局和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四、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考生本人到现场错时进行资格复审,在到达资格复审地点门口时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提供“苏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须认真遵照执行防疫最新动态要求。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1年5月19日下午18: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5】面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5月底至6月初,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6】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及时更新健康码信息。【7】所有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仪征市教育局网站(www.yizheng.gov.cn/yizsjyj),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考生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仪征市教育局联系(0514-83450308),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1:仪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
附件2:个人委托书格式.doc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仪征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