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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1年3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5月16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周末不休息)。

地点:扬州市兴城西路174号邗江区教育局西附属楼(从邗江区教育局西门进)。

二、资格复审考生注意事项及应提供的材料

(一)、注意事项

1、为确保资格复审规范有序进行,资格复审时,请考生到现场先阅读张贴在门口的《资格复审台位安排表》,到对应台位有序排队,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将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一一对应摆放好以便审核。

(二)应提供的材料

1、2021年毕业生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等(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定向单位、委培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原件及复印件。其他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教师资格证书等。

2、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以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档案已经发回生源地的)、《毕业证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单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

3、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中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提供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在教学岗位的工作证明或者聘用合同。

7、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等)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1张。

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应聘人员在到达资格复审地点门口时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并配合体温检测。“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须认真遵照执行防疫最新动态要求。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1年5月17日下午5: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5】面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5月下旬,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6】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及时更新健康码信息。【7】所有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邗江教育网”,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考生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邗江区教育局联系(0514-87869781),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1: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x

附件2:个人委托书格式doc.doc

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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