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总要求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把握教材的能力和课堂教学素养,以微型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每位考生独立备课,时间为40分钟,微型课堂教学时间为10分钟。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另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1.音乐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分为声乐、钢琴(电子钢琴)弹奏、舞蹈三部分,满分100分,考核时间共10分钟。声乐曲目自选,自备MP3伴奏(不得使用手机播放),时间不超过3分钟。电子钢琴弹奏曲目自选,时间不超过4分钟。舞蹈曲目自选,自备MP3伴奏,时间不超过3分钟。
2.体育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分为指定项目和自选项目两部分,满分100分,考核时间共10分钟。指定项目由考试组织方现场统一命题,时间不超过6分钟。自选项目为武术操、健美操二选一,考生自备MP3伴奏(不得使用手机播放),时间不超过4分钟。
3.美术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分为速写、色彩画两部分,满分100分,考核时间为60分钟。速写、色彩画主题由考试组织方现场统一命题。考试组织方统一提供绘画纸张。绘画工具考生自备。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微型课堂教学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
面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上午6:30报到集中。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有序进入校园。
面试地点:扬州市江都区职业教育集团(仙女镇新都南路931号)。
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1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到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215室领取(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北路8号)。考生可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但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原件。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要求,每位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缴纳面试考务费100元。
二、总分计算方法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分。
若得分为非整数,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三、纪律监督
除本实施办法中要求考生自备的工具外,考生不得将通讯工具、其他电子设备以及与面试相关材料带入面试地点,如有携带,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以违纪处理。
面试工作严肃纪律,规范实施,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江都区纪委监委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514-86860499、江都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4-86532745。
四、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到达面试考点时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提供“苏康码”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 “行程卡”14天内行程记录中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允许参加面试。其中,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必须在面试时提供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其他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将通过“江都区教育局网”等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面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2021年3月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执行。
江都区教育局网站 http://www.jiangdu.gov.cn/jdjyj
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iangdu.gov.cn/jdrsj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14—86533860
六、本实施办法由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5日
2021年3月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一、考生在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14天内行程记录中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允许参加面试。其中,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必须在面试时提供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二、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面试当天报到时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面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因上述情形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考生及其同职位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面试时间由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另行安排。
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生应在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本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在领取现场认真阅读和签署《2021年3月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