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幼教事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2、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4日止。
(2)报名地址和电话:
无锡市长安中心幼儿园,地址:长安石新路655号,咨询电话:13606176991李老师、83761294姚老师。
(3)报名须知:
①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取得教师资格证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
②在职教师和往届师范毕业生(40周岁以下):凭身份证、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个人自荐材料和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报名时请如实填写《招聘教师登记表》,带好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一张。(《招聘教师登记表》,请关注无锡市长安中心幼儿园微信号或网站,自行下载)
④应聘者提供材料需真实有效,对违反考核纪律或涉及伪造、编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核
考核主要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总分低于60以下的人员不予录取。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技能、课堂教学:
(1)专业技能(50分):自弹自唱(抽签,现场准备)、绘画(当场命题,绘画工具自带,幼儿园只提供绘画纸)。
(2)课堂教学(50分):自行准备(微课15分钟,领域、内容、年龄段自定)。
考核时间在6月中旬,具体另行通知,地点在无锡市长安中心幼儿园(石新路655号)。在职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已取得幼儿园县区级以上骨干称号等荣誉的优先录用。
三、聘用及待遇
1、在规定时间内到无锡市长安中心幼儿园报到,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无锡市长安中心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由无锡市长安中心幼儿园统一分配,享受幼儿园聘用教师待遇,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障费用。
3、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则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四、本简章由无锡市长安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
无锡市惠山区长安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