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4.应届毕业生年龄30岁及以下(1990年5月1日后出生);非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要求,其中专科学历限无锡(含江阴、宜兴)户籍,其余人员不限户籍,户籍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详见附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或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5)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7)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获得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含)以后毕业,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2020年毕业后未缴纳过养老保险金)】,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二)普通高等院校优秀专科、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是指在高校就读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①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②获得校综合二等奖学金及以上者;③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④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党、团)干部”; ⑤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⑥班(团)干部或学生会干部。
2.本公告中的有教学经历的教师是指现在无锡市内(含江阴、宜兴)公办幼儿园任教一学年及以上的在岗不在编教师。
3.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实计算,以2021年9月1日向前推算,并须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佐证。
4.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底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有关证书。
5.无锡市户籍是指具有无锡市(含江阴市、宜兴市)户籍或为无锡市(含江阴市、宜兴市)生源。
三、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6:00
报名网址及注意事项详见新吴教育网上发布的《2021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公告》。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方为有效。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资格复审
1.考生在进入试讲考核前须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材料要求:
优秀应届毕业生: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②就业推荐表原件;③普通话等级证书;④荣誉证书、奖学金证书或聘书;⑤成绩单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证书。2020年毕业的境外学历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有教学经历的教师:①教师资格证书;②毕业证书(非全日制学历还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如有);③普通话等级证书;④职称证书(如有);⑤骨干证书或任教经历证明(如有);⑥现任职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如无合同,须提供现单位的在职证明,并注明工作起始时间);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考试资格或考生个人原因放弃考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含考试当天未参加考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其他事项届时以新吴教育网上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五、考核
笔试时间暂定6月19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在新吴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加试的人员。
2.加试
加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和加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的人员。
3.试讲
试讲(无学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师素养和教学技能,对应聘者的教育理念、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作出评价。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
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加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
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并在新吴教育网上公示。如果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试讲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如试讲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组织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并办理入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手续。
新录用的教师实行区管校用的模式,录用人员必须服从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交流安排。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符合要求;②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③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若签订聘用协议后,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新录用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非应届毕业生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录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人事关系转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
八、咨询电话及有关事项
咨询电话:81891367、81891316、81891360。
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各阶段考核成绩、总成绩、体检和公示等在新吴教育网上公布。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wuxi.gov.cn,
无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wuxi.gov.cn,
无锡教育网:http://www.wxjy.com.cn,
新吴教育网:http://www.xwzhjy.com/,
微信公众号:新吴教育。
九、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参加各阶段考核及资格复审,需配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绿码(当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相关现场。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十、本公告由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一、纪律与监督
1.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为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纪委:12388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91582
附件:
附件1:2021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