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jcet.edu.cn/)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和2020年毕业的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能提供有效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0月8日09:00-10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0月8日09:00-10月21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0月8日09:00-10月22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10月8日09:00-10月23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1年10月25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根据其他资格条件要求在“学习及工作经历”中补充填写本科毕业院校及专业名称或者详细的工作经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学校采取现场集中审核的形式进行。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与录用工作。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表中对本科专业提出要求的还需要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
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工作证明材料;有党员要求的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等)。
(二)考试方式为:笔试、试讲与面试、心理测试
1.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试讲与面试人员,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试讲与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笔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2.试讲与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办法执行。进入试讲与面试的人员名单、岗位名称、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rsc.jcet.edu.cn/),试讲与面试安排将通过短信通知方式告知应聘人员。没有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与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试讲与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与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试讲与面试合格线均为60分(满分100分)。
3.心理测试具备试讲与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进行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4.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试讲、面试考核成绩、考核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则按照面试分数高低进行排名。
(三)考核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笔试、试讲与面试的时间分别暂定为:2021年10月30日、10月31日、11月6日。地点: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内(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具体结合本次招聘和疫情防控等要求,由学校通过网站公告、短信的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如出现应聘人员未按公告如期参加资格复审及各项考核,或按照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的,均视作自动放弃处理。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师德素养、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等现实表现。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是否梯补,梯补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3年(含试用期)以上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三)聘用审批后,在60天内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3-81050267(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招聘网看到的信息)
联系人:邹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3-81050007
联系人:邱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