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海安市部分学校(幼儿园)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海安市教育体育系统内在职在岗教师进行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学段学科、名额及对象
见附件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师德表现好。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或职称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3.应聘初中、小学教师岗位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应聘初中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5.应聘初中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在我市中学(初中、高中、职中)5年及以上任教年限;应聘小学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在我市中小学5年及以上任教年限;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在我市幼儿园5年及以上任教年限,其中编内幼儿园教师任教年限从取得正式事业编制之日起算,编外幼儿园教师任教年限从被市局正式录用为编外教学人员之日起算。
任教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
6.在教学一线任教。
三、选聘程序
1.报名
个人自主申报,报名时间:3月8日-3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海安市教育体育局1306室(海安市黄海大道西3号)。
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海安市部分学校(幼儿园)系统内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一式一份,网上自行下载填写);
(2)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对象至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和所报学段学科的专业知识(占70%)。
考试时间语文学科150分钟,其余学科120分钟。
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4.确定选聘人员
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选聘学段学科(岗位)名额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聘人员(成绩相同时,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并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有关说明
1.同一选聘岗位审核合格报名者不足选聘计划的,则由市教育体育局核减相应选聘计划。
2.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选聘单位的, 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由应聘者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3.通过考试选聘的教师,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其在原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不带入新单位,一律调至现任专业技术岗位所处层级的最低层级。
4.已加入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和城南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的教师,原则上不参加本次选聘。
5.本次拟选聘的教师,2022年暑期办理调动手续前仍在原工作单位任教,接受原工作单位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6.选聘教师接到市教育体育局开具的调令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所有移交手续,并按时到新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7.防疫注意事项:
(1)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到达指定场所时应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健康码”“行程卡”,并配合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卡”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方可参加选聘考试相关活动。
(2)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行程卡”带有“*”的人员)及江苏省外来海人员(春运要求),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出示包括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
(3)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均为绿色的健康码和行程卡的,不得参加选聘考试相关活动。
(4)参加选聘活动的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市教育体育局另行告知。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整个选聘活动由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体局纪监组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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