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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苏盐城技师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人公告

情防控适时更新的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面试(考试)时间一旦确定,学校会及时将相关要求通知各位考生,以便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请考生报名后保持电话畅通。
考生进校时应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一测三查一扫一问”工作,按要求上交《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5)。同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7)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8)受过劳动教养的;
(9)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0)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1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或曾被取消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身份的;
(12)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关于教师资格证
本次招聘教师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考生录取后须在三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双方聘用合同或转至其他教辅岗位。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由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组织实施。
(一)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
面试为微型课教学加答辩形式,时间为2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其中微型课占70%、现场答辩占30%。
凡是超过10人报名的岗位增加笔试考核。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1:3的范围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成绩计算方式:不组织笔试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组织笔试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考试的实施:
1.考试安排。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提前一周电话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并通知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逾期者责任自负,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面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通知考生。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最高分者,最高分相同者则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另行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服务期3年以上。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执行。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可在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体检、考察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人事处负责接受本次招聘工作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68661501,0515—68661502(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人事处)。
八、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0501607(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68661110(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纪委办公室)。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1: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报名材料.docx
附件4:“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docx
附件5: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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