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溧阳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流动的意见(试行)》(苏教人〔2022〕7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2023年溧阳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溧阳市教职工流动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5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A类岗位:
1.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人员;
3.2021年1月1日后毕业尚未就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
“尚未就业”是指2023年1月11日报名截止时为失业状态。
B类岗位: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毕业届数不限。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心理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9日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9日以后出生)。
(三)户籍要求(户籍以2023年1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1.普通高校2022年、2023年毕业生不限户籍;2021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不限户籍;
2.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限户籍;
3.符合夫妻分居两地或者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不限户籍;
4.其他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人员,限常州市户籍。
(四)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3年1月1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月1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小学科学岗位。
(六)招聘岗位有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要求的,须于2023年1月11日前取得。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3年1月1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常州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changzhou.gov.cn)、溧阳市人民政府部门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溧阳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lyjyfw.net/)等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gkzk.liyang.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1月9日9:00—2023年1月11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1月9日9:00—2023年1月12日16:00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上传照片或网上缴费有困难的,电话联系:(0519)87228084。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1月12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8.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3年2月1日10:00起在报名网址(http://gkzk.liyang.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2月4日(周六)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试。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考生凭准考证号在溧阳市人民政府部门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溧阳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lyjyfw.net/)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1.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信息技术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特教、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历史、初中音乐、初中体育、初中美术、初中道德与法治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溧阳市人民政府部门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公布。
2.在面试前由溧阳市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上述人选确定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三)专业技能测试
1.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2.音乐、体育、美术岗位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
3.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内容范围为所报考的相应学科、学段的教材。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同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体检人选如有严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不适宜担任教师情形的,应在体检表中填报,并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招聘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六、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参加公开选岗。选岗由拟聘人员凭综合成绩按照高分先选的原则依次进行,综合成绩并列则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岗位选定后不再变更。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体检与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溧阳市教职工流动服务中心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服务期满,原则上不得调动到教育系统外单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实行失信惩戒,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经查实的,或者无正当理由违约的,或者拟聘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根据相关规定纳入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名单,失信惩戒期3年,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在失信惩戒期内取消其再次报考常州市教育系统的资格。
八、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28084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7216594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溧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溧阳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
溧阳市教育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