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苏盐城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教师10人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 更好地选拔教育人才,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关政策,结合射阳教育实际,现将2023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计划10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2023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5.志愿在射阳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须具有与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与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认定证明,并提交个人承诺书,确保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7.具备《2023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和学位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简章)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4)2023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eyang.gov.cn)和相关高校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县教育局相关下属事业单位、射阳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在盐城师范学院设点实施校园公开招聘。报名时间、地点以及咨询电话安排如下:
1.校园公开招聘地点: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
2.报名地点: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师苑宾馆一楼大厅
3.报名时间:5月26日8:30至18:00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咨询电话:
江苏省射阳中学石老师:13815531668
射阳县陈洋中学彭老师:13851148418
射阳县盘湾中学杨老师:13851139580
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2023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并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一致。
每位报考者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23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见附件2),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及个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的承诺书。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6.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7.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
本次考试免收考试费用。
(三)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相关下属事业单位、射阳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本次校园公开招聘中,所有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请县人社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审核结果后当场陈述申辩。
四、考试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考试由县教育局相关下属事业单位、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现场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2.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笔试总分为100分, 设60分合格线。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时公示。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面试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请保持电话畅通,对电话联系不上的拟进入面试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2.面试要求: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聘用
1.现场签约。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核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06岗位的需要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为序依次进行选岗 (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选岗时间、地点现场通知,不按规定时间进行选岗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因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2.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核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电话通知,无法电话联系或电话联系不上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4.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eya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5.聘用。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入编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新聘人员首聘服务期为3年,所聘人员享受射阳县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所有通过拟聘用公示的人员个人档案于2023年8月31日前寄送到射阳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档案室(地址:射阳县滨湖大道10号,邮编:224300)。2023年8月31日前可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到射阳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六、回避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相关下属事业单位、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中共射阳县纪委监委第六、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射阳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2359681。
中共射阳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2382036。
附件:
1、2023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23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承诺书
射阳县教育局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