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要求,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和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划定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19-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沛县教师发展中心二楼会议室(沛县歌风中学南门向西50米)。
三、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信息表,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3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①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② 2023年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5.《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签订过劳动合同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自备现金),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按面试准考证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资格复审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沛县教育局陈述申辩。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咨询电话:
沛县教育局 0516—8961836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沛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