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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常熟市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信息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发改委、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3〕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常熟市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现将相关招生信息宣传如下:
1.报考对象
有志从事乡村教育工作、符合国家高考政策、户籍在本县(常熟)的高中毕业生。生源以县(市、区)为单位“本县报本县”,即户籍在常熟市的考生,填报常熟市乡村教师定向志愿。
2.关于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的安排(常熟)(具体计划见《2023招生计划专刊》)




3.关于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管理,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执行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志愿填报和录取。
4.关于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协议签署
《通知》文件中明确:各有关县(市、区)教育部门,在收到培养院校的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录取信息后,联系被录取的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其入学报到前与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同时《定向就业协议书》中应明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就业安排前,如遇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管理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国家新政策执行”。
预计8月中旬与录取的考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具体签约时间由常熟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通知考生。
5.关于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培养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手续。培养院校在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报到后及时与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读期间,学费、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和标准与其他学生相同。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前以及在服务期间内,不得报考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乙方如录取“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顺延)。
6.关于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就业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户籍所在县(常熟市)教育局报到,按规定选择到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任教。各县(常熟市)确保到乡村学校工作的定向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7.关于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上岗后,应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毕业当年及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服务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县(市、区)域内乡村学校之间流动。严格执行《定向就业协议书》,建立健全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履约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建立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诚信档案。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协议,毕业后,如果未到岗任教或者未完成服务期限的,五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未服务的期限内不能应聘江苏省内事业单位,并需缴纳违约金。
8.详细填报须知
请参考《招生计划专刊》(上册)《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填报问答》
9.咨询电话
0512-52223291(招生办)
0512-52718610(招生办)
0512-52774095(组织人事科)
常熟市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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