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县城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区小学就读生数不断增加,教师需求加大,根据《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灌政发〔2017〕19号)文件精神,经局党委会研究,城区部分小学面向县内公办小学公开选调15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岗位及职数
全县各镇公办小学(不含新安镇中心小学)在编在岗、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开选调的具体岗位及职数详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及要求
1.近2学年及以上在县内公办小学任教。
2.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科相同。
3. 按《灌南县2023年“县管校聘”公开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中的岗位需求。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不可兼报。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乡村定向师范生定向招聘服务期内的;
(2)以乡村定向评价身份申报并获得高级职称或2020年及以前以乡村教师(岗位)申报人评审政策申报并获得高级职称评聘不满5年的;
(3)近3年内受到上级部门处分的。
三、选调程序及方法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2日,时间一天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实验小学惠泽路校区
报名时须交材料:《灌南县2023年“县管校聘”公开选调城区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以及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咨询电话:0518-83222525。
2.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试卷满分100分,其内容为相应学段应知应会的学科专业知识。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地点、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注意事项: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参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按报考学科、选调岗位职数及所在学校限录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学校学科岗位限录人数见附件3。
4. 考察
县教育局对拟录取的人员组织考察。
5. 公示
考察合格的录取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中予以公示,不符合选调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监督电话:灌南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18-83236689,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8-83222525。
6.定岗
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选调岗位数(如招录人数少于选调岗位数则按比例核减选调岗位数),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分学科进行选岗,成绩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放弃,否则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四、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信报考,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全县,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
本公告解释权归灌南县教育局。
附件:1.附件1:灌南县2023年县管校聘公开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2.附件2:灌南县2023年县管校聘公开选调城区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3.附件3:灌南县2023年县管校聘公开选调城区小学教师限录人数一览表.xls
灌南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