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市级机关幼儿园隶属于淮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社会公益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教师3名。
2.保育员2名。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幼儿教育工作,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无违纪违法记录,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一)教师岗位
1.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舞蹈(师范类)、音乐(师范类)、美术(师范类)专业毕业,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22日至2006年1月22日期间出生)。
(二)保育员岗位
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22日以后出生)。取得保育员资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学历者优先,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淮安市市级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报名与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淮安市市级机关幼儿园(淮海北路113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办法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4.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者保育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同底免冠二寸证件照2张。
5.由淮安市市级机关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原件审核后当场返还。
6.如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相关资料。
7.开考比例1:2,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8.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二)考核程序
1.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教师考核内容:
(1)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法规、课程改革及其它专业基础知识等。
(2)面试采用教学活动设计、模拟教学、答辩及技能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①教学活动设计:根据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使用专用备课纸,独立设计教学方案,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教学: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模拟教学时间为8分钟。③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应聘人员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④技能展示:技能展示内容现场指定,形式为弹唱、舞蹈、绘画等,考生自备技能展示的相关物品。技能展示弹唱、舞蹈时间为7分钟,绘画时间为40分钟。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教学活动设计20分,模拟上课20分,现场答辩20分,技能展示40分(绘画15分,弹唱15分,舞蹈10分)]
总成绩计算:成绩计算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保育员考核内容:面试访谈、实际操作。
(三)体检和考察
1.人选确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2.体检要求: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3.人员考察:参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在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与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市级机关幼儿园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其本人解决。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待遇按幼儿园现行工资方案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和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17-86281058
监督电话:0517-86281057
本公告由淮安市市级机关幼儿园2024年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