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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宿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招聘教师22人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2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单位、岗位、计划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含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10)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1)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政策问题可与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联系。

2)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218.93.212.38:12123/jiaoyu_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6日9:00-5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6日9:00-5月14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5月6日9:00-5月1516:00。

3)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4)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01-08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09-14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9:00—12: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22日。

网上报名技术问题、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0527-80760199)。

(三)笔试

笔试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应聘09-14岗位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不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地点等信息见准考证。

考生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笔试成绩在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网站上公布。

(四)报名资格复审

1. 成绩排名。笔试结束后,排名成绩按下列规则计算:排名成绩=笔试成绩。

2.确定资格复审人选。01- 08 岗位网上报名成功的所有应聘人员均直接参加资格复审;09-14岗位根应聘人员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同进入)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复审。资格复审由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负责,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5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以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通知为准。届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有效证件及材料,同时提供近期两张2寸照片

3.应聘人员须提供:

1)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报名时在职、资格复审时已辞职的人员,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

4)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5)上述人员还须提供本公告《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如: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要求具有各种证件的,须提供各种证件)。

应聘人员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招聘单位认为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条件的,且应聘人员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网站上公布。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形式为演+答辩,时长15分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面试结束后,01-08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09-14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无笔试的岗位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有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负责,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若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未按时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在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备案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组织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市人社局备案,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组织签订聘用合同等),聘用后最低服务期三年;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备案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是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其他人员均需在报名开始之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公告发布。本公告由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发布。

(二)责任分工。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宿迁市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按照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接受举报投诉并按规定处置。宿迁市人社局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政策口径。专业设置、年龄等相关政策口径如下:

1.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24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设置。

2.年龄规定18周岁以上,指2006年5月13日及以前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8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应届毕业生的范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760199、1811809856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527-84389575、84389651。

 

    附件: 1.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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