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招引高层次教育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的若干政策》(盐发〔2024〕2号)等文件精神,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决定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1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一等奖。
4.符合《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①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②应聘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执行)。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5.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8年5月13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6.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施行后,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后尚在服务期内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盐城市教育局官网和相关高校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地点为盐城市教师发展学院(盐城市开放大道北路23号)313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15—88228610。
2.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3日—16日期间8:30—12:00及14:30—18: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招聘岗位按照1:2开考比例,部分紧缺岗位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
2.考生报名时须如实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奖证书;
(3)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2、2023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
(5)高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7)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奖惩材料、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发表论文、获批专利、所学课程的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8)贴有照片的《报名表》;
(9)国(境)外毕业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提供入学通知证明并承诺于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在提供材料时,须签订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且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现场确认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与地点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另行通知。现场确认时,考生须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五)面谈测试
采取现场答辩形式。
(六)考察实施
考察工作由盐城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面谈测试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七)体检与政审
考察结束后,在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政审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八)公示及聘用
1.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盐城市教育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及时向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正式任职后,可享受名校优生“汇盐行动”同等政策待遇。
5.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四、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负责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5-88228610。
五、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此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88228129。
附件:1.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表.pdf
2.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