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省内全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江苏省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内循环格局的重要抓手,也是苏州宿迁两市最重要的合作项目、苏州工业园区第一个“走出去”项目。因园区公办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8名,考点设置于江苏师范大学。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专业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2023年、2024年择业期的可以按照应届生身份报考)。
(二)专业要求
师范类专业;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本科、研究生任意一学段为师范类专业或研究生学段须为学科教学(分学科)、课程与教学论专业。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2025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服务期满”指2025年8月前)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可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之一。
1.网络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12月14日9:00—2024年12月20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12月14日9:00—2024年12月20日18:00;报名网址:http://www.ssipbm.com/;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23日9:30-16:00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就业招聘大厅一楼101报告厅(西教2号楼)。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2月23日9:30-16:00;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就业招聘大厅一楼101报告厅(西教2号楼);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审核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现场报名咨询电话:顾老师13773987027,赵老师19549638138。
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等,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有效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具体如下:
①苏州宿迁工业园区2025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③学历证明。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符合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或符合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
④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或《成绩表》。
⑤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不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类学校出具的毕业即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证明。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
⑦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上述①—⑥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等)均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一式一份)由应聘者提前自行准备,恕不退还。
(6)选择现场报名的人员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7)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16∶00—12月23日18∶00。
(二)笔试
考试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组织,笔试内容以本岗位专业知识为主。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4日9点开始,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三)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没有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2.面试前,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组织对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②学历证明。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符合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或符合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
③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或《成绩表》。
④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不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类学校出具的毕业即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证明。
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每个岗位最多递补两次。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四)面试
01、04、05、06、07、08岗面试采取演课形式,02、03、09、10岗面试采取演课+技能测试形式进行。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间:2024年12月25日,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01、04、05、06、07、08岗按笔试成绩×30%+演课成绩×70%计算总成绩,02、03、09、10岗按笔试成绩×30%+演课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01、04、05、06、07、08岗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演课成绩确定,演课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02、03、09、10岗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演课成绩确定,演课成绩仍相同的,按照技能测试成绩确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新聘用人员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以个性化条款约定。
五、录用待遇
聘用的教师实行事业编制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976162、80976161(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
监督电话:0527-82868467(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纪工委)。
附件:1.附件1:苏州宿迁工业园区2025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2.附件2:苏州宿迁工业园区2025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