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事招公告(R)﹝2021﹞23号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南京警备区《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宁委发〔2015〕25号)、《南京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宁征〔2018〕3号)等文件精神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2021年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54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定向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http://tyjrswj.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2021年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2015年(含)起由我市批准入伍,最低服义务兵期满,经各区人民武装部退伍登记备案已转服民兵预备役;
(六)入伍时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在校生(含新生);
(七)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新生、在校生需复学完成学业后取得毕业证书);
(八)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01月01日后出生)。
已参加过政策性岗位安置、2020年及以前南京市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或符合定向招聘条件又放弃未参加的,不再列入招聘对象。服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定向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不到具体单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3月12日09:00-3月16日16:00。
2.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结束后,市征兵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各区征兵办会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从本区应征入伍的参加定向招聘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结果现场告知本人。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须出示“苏康码”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对持“苏康码”非绿码的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须提供本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