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二)

  为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文件精神,经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2019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97名,其中初中教师45名,小学教师128名,幼儿园教师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身心健康。   2.学历和年龄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1年1月1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3.户籍条件:    (1)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018年获得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毕业生,户籍不限。    (2)2019年应届大专毕业生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须具有无锡户籍(含江阴、宜兴)。    4.资格条件: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社会人员须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岗位代码为1048-1052、1061-1065、1107、1108的教师岗位须具有两年及以上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学科教学工作经历,其中报考岗位代码1107、1108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幼儿园任教满两年的在职教师。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19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二)》。附件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以附件为准。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4)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学生;(5)现役军人;(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   2.两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19年9月1日向前推算。   3.现仍在职的事业编制教师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4.报考岗位代码1107、1108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目前所在幼儿园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提供目前所在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二、招聘职位及相关要求   见附件《2019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二)》。   三、报名   详见《2019年无锡市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特别提醒:因笔试与无锡市区笔试同一时间进行,考生选报我区岗位后,不能再选报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隶属无锡市的其他区(县)招聘岗位(江阴市除外)。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四、资格复审   笔试(含专业技能考查)结束后,由梁溪区教育局对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而出现空缺的,相应空额按同一岗位第一阶段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2)资格复审时需带好的材料: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本人的准考证、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获奖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在编教师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其中报考岗位代码1107、1108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目前所在幼儿园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所在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获得境外学历和学位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关材料。   考生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者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笔试(含专业技能考查)、幼儿园教师加试;第二阶段:面试(课堂教学测试)。根据各阶段所占比例计算出考核总成绩。   1.第一阶段:笔试(含专业技能考查)。笔试满分为100分,按教育公共知识占30%(未参加教育公共知识考试,视为放弃本次新教师应聘资格),学科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考查)占70%,折算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不含幼儿园教师)在录用总成绩中的占比为40%,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在录取总成绩中占比为30%。   笔试(不含专业技能考查)时间:2019年3月2日。笔试(不含专业技能考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笔试(含专业技能考查)由无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公共知识包括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作为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形式为专业技能考查,专业技能考查由无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查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不含专业技能考查)成绩将在笔试(不含专业技能考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参加专业技能考查的笔试成绩公布将在专业技能考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s://www.xzrbedu.com/uploads/2021/0310/2021031011153968.shtml或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s://www.xzrbedu.com/uploads/2021/0310/2021031011153969.shtml公布。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加试专业技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加试人员。幼儿园专业技能加试由无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加试成绩在录取总成绩中占比为30%。幼儿园专业技能加试成绩在加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s://www.xzrbedu.com/uploads/2021/0310/2021031011153968.shtml或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s://www.xzrbedu.com/uploads/2021/0310/2021031011153969.shtml公布。   根据第一阶段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考核的人员。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第二阶段:面试(课堂教学测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s://www.xzrbedu.com/uploads/2021/0310/2021031011153968.shtml或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s://www.xzrbedu.com/uploads/2021/0310/2021031011153969.shtml。   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成绩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s://www.xzrbedu.com/uploads/2021/0310/2021031011153968.shtml或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s://www.xzrbedu.com/uploads/2021/0310/2021031011153969.shtml公布。   3.根据考生(不含幼儿园教师)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算考核总成绩,幼儿园教师按照笔试成绩占30%,加试占30%,面试占40%计算考核总成绩。然后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如果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最终进入体检阶段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梁溪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2.考察: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s://www.xzrbedu.com/uploads/2021/0310/2021031011153968.shtml或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s://www.xzrbedu.com/uploads/2021/0310/2021031011153969.shtml进行公示。   七、公示及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2019年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在2019年8月10日前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资格。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s://www.xzrbedu.com/uploads/2021/0310/2021031011153968.shtml或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s://www.xzrbedu.com/uploads/2021/0310/2021031011153969.shtml进行公示。   3.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2019年8月10日前处理完成。   4.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服从梁溪区教育局调配。   5.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初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见习期(初期)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定级或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个人自主择业。   6.聘用人员在我区服务必须满5周年(含)以上才可以向区外流动。   八、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0-82733993、85057395(工作日9:00-17:00)。   九、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s://www.xzrbedu.com/uploads/2021/0310/2021031011153968.shtml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s://www.xzrbedu.com/uploads/2021/0310/2021031011153969.shtml   十、纪律与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梁溪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10-85050186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158637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监察室:0510-83158103        附件1:2019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二).xlsx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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