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师范男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幼儿教师队伍性别结构,促进教育事业更好发展,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46)精神,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锡人社事招公告核〔2021〕8号),宜兴市教育系统农村公办(集体办)幼儿园面向2021届免费幼儿师范男生进行定向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2021年毕业的免费幼儿师范男生;   2.具有宜兴市户籍;   3.2016年与无锡市教育局签订了《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幼儿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4.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尚未取得但须承诺于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的;(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4)参加非法组织的;(5)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责任自负。   3.报名地点:宜兴市宜城街道教育西路19号(宜兴市教育局人事科202室)。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⑴《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幼儿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⑵本人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最迟于2021年7月15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⑶《2021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⑷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6.报名考试费:每位考生缴纳考试费100元。   三、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开考比例为1:1。   2.领取准考证:报名时现场领取准考证。   3.考试形式:试讲,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试内容:分析、把握教材的能力,课堂教学设计的能力以及表达能力等。   4.考试时间:4月24日(具体报到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参加报名与面试,需配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绿码(当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相关现场。“苏康码”非绿码、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现场不能提供或者提供已经超过7天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者,视同自动放弃相应资格。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五、体检及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出现同分的,通过加试(笔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者,按照有关程序实施考察。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拟聘用人员在2021年7月15日前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者不予录用。在2021年7月15日前已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官方网站进行教师资格证网络申领并于申领地进行了现场确认的考生,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特指提供网络申领截图,截图的认定状态为“认定通过”或“待认定审批”),经核验合格后视为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但须于2021年9月1日之前取得对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并递交考试组织方核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在前优先选择”的原则,通过网络填报志愿的方式确定就业岗位,并服从宜兴市教育局调配。   5.新聘用人员具有事业编制,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6.聘用人员在我市服务必须满5周年(含)以上才可以向市(县)外流动。   7.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含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录用资格的处理。   8.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锡人社规发〔2019〕2号)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定向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公告、录用情况公示将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s://www.xzrbedu.com/uploads/2021/0310/2021031011212578   宜兴教育云网站:   https://www.xzrbedu.com/uploads/2021/0310/2021031011212679   公开招聘其他信息在“宜兴教育云”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0510-87973957、87976352、87992670、87974858。   八、纪律与监督   定向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宜兴市监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教育局党群科:0510-87981642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九、本公告由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宜兴市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师范男生岗位简介表.docx 宜兴市教育局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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