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教师》要求,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划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50分(满分100分)。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复审环节,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需提供证明材料:
(一)时间:2020年8月3日-8月4日上午(周一至周二上午)
8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8月4日:上午9:00—12:00
(二)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南校区。
(三)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登录报名网站(http://2020zp.xzkfq.cn:1006/login.aspx),在线打印《现场验审表》;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如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一并提供;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
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按应届生身份报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6.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档案袋封面见附件4)。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递补(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陈述申辩。
四、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20年8月6日上午9:00-12:00。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南校区。
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表》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备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公布。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 资格复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
2.根据徐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常规化精准化落实相关人员健康管理的要求,若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新疆、北京和湖北低风险地区,请同时主动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否则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3. 资格复审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请主动报告。
4. 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请及时关注国家相关网站。
5.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6.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