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新沂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控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认真阅读《2020年新沂市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如出现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情形的,请于资格复审前将证明材料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送到新沂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邮箱(xysjyjrsk@126.com)。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应聘人员,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划定笔试合格线
2020年新沂市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非定向岗位划定合格线为50分,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复审环节。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8月9日-1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江苏省新沂中等专业学校蓝厅会议室(北京路13号)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 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 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③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 《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⑤ 《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明》
2018年和2019年毕业未曾就业人员,如果按应届生身份报名,另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果按应届生身份报名,另需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明。
⑥《2020年新沂市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⑦ 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五、其它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报名费100元。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从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一次性递补。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14:00-17:00。地点另行公布。
4.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期间,考生(或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6.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做好以下防控工作:(1)提前申领“苏康码”,资格复审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并配合检测体温。对持“苏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到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应聘人员须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全程佩戴,排队时两人间隔1米以上,做好个人防护。(3)独自进入资格复审现场,不带陪同人员。
新沂市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8891328,88891325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88922218
附件:
1.2020年新沂市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名单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4.2020年新沂市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新沂市市教育局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