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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无锡经济开发区幼儿园编外教师招录公告

一、招聘岗位

1. 专职教师30名。

2.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无锡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品质良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 不限户籍。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过赌博、吸食毒品、参加邪教组织等行为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7)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三、有关说明

1. 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2020年毕业且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毕业后未缴纳过养老保险金)。其中:获得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2020年(含)以后毕业,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毕业后未缴纳过养老保险金)。

2. 本公告中的有教学经历的教师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幼儿园有任教经历的人员。

3.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提供日期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届时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将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9:00至2021年1月29日17:00(工作日报名,逾期不可补报)。

2.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三街新城置业大厦(宁波银行)15楼

报名咨询电话:0510-8563090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3.报名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3。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虚假材料、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2)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等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不得报考。

(3)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1.第一阶段: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直接淘汰。笔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阶段。

2.第二阶段: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由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进行评分,面试顺序在当天抽签确定。

3.总成绩

两阶段测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40%和60%的比例折算出测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需求数1:1确定入围名单,并进行公示。末位出现同分的情况,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全部进入入围名单。

4.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


(三)体检及考察

1.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医院由无锡经开区教育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

2. 各招聘单位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能力素质、道德品质等情况。


五、疫情防控

1.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疫情防控告知书》。

2. 考生到考点现场主动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经考生本人签名的《疫情防控告知书》,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当地健康绿码并配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

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新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录岗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③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④其他情况。

若签订聘用协议后,因应聘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七、待遇与管理

录用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的统一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同类人员的薪资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年薪含个人缴纳险金部分及单位缴纳险金部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信息发布网址

相关公告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局”查询。

本公告内容由无锡经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0580161。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经开区纪工委:0510—80580191

无锡经开区教育局:0510—80580581

附件1:《2021年无锡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岗位简介表》

附件2:《2021年无锡经开区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报名表》

附件3:《报名材料清单》

附件4:《疫情防控告知书》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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