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2021年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编制教师1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苏省沛县面向2021年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xz.gov.cn)、沛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x.gov.cn/px/gsgg1/list.shtml)、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进行公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江苏省沛县面向2021年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应聘人员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证书。若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4.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5.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