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沛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要求,现将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体检要求
1、请考生预足时间,确保准时参加。体检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体检纪律。请体检人员于10月12日上午8:20到沛县文化中心南门(沛县韩信路8号)集合。迟到15分钟者,按放弃处理。
注: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须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2、体检时不得携带手机、MP3、MP4等各类电子产品(已携带的,须交领队统一保管,违者按作弊处理,取消体检资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及在体检过程中单独行动或家长陪同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提前和工作人员联系,在体检前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考生若有疾病治愈的,请携带本人病历。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取回代保管物品,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6、体检费190元(现金),费用自理。
二、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3),参加体检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体检当天,考生须在出示“苏康码”绿码、“行程码”且体温在37.3℃以下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体检。
2、江苏省以外考生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或体检当天有其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提前拨打沛县教育局咨询电话报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凡隐瞒或谎报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516-89618362
监督电话:0516-89675512
监督举报邮箱:pxrsjdcs@163.com
沛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