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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2021年招聘宿豫中等专业学校

为适应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我区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宿豫中等专业学校教师30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宿豫概况

宿迁市宿豫区位于江苏省北部,是地级宿迁市下辖区,为宿迁市中心城市“一体两翼”的东翼,总面积686平方公里,人口50万。这里交通便利,徐宿淮盐、连淮扬镇高铁正式通车,合青高铁正在规划建设;宁宿徐、徐宿淮盐、宿新高速穿境而过;徐州、连云港、淮安3个机场1小时直达。这里宜居宜业,先后获评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全国人居环境奖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称号。这里崇文重教,全区现有各级各类学校80所,在校生85317人,先后创成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先进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部分岗位要求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4日至2003年1月12日期间出生)。

3.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相关政策规定,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4. 对有教师资格要求的岗位,报考者应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 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 志愿在宿豫区工作不少于5年。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受到记大过、留党(留校)察看的,或受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4)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5)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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