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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徐州市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

2017年徐州市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我省具体实施细则有关规定,2017年徐州市将于上下半年共两次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更多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信息请关注QQ群:472675503

  (二)具有徐州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徐州或徐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更多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信息请关注QQ群:472675503

  (四)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师学历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具有中等师范学历可以申请小学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或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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