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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市吴江区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简章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吴江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实施意见(试行)》,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288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001-038岗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取得,详见本简章第九条其他说明;040岗位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四)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3日至2003年1月6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1月3日以后出生)。

(五)以相应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以相应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技职称的不受户籍限制。

(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可以按2021年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9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21年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七)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苏州市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苏州市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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